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网信办举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发改、财政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专场,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小北,就自治区发改委如何不断深化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问题进行了发布。
陈小北表示,自治区发改委在前期对本级行政权力“应取尽取、应放尽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体责任,把优化简化行政权力运行放到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完成“稳投资”任务、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去认识理解和推进落实,以整顿、规范、提速、增效为目标,按照“改问题、改机制、改布局、改作风”的要求,结合职能持续深挖潜能,不断深化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重点推动了11项工作。
围绕优化简化审批流程,自治区发改委重点开展了规范推行项目容缺受理、加快项目审核办理进度、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简化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优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体系6项改革工作,以进一步优化项目前置条件、简化审批工作流程。
具体来说,要求项目办理审核事项时,如缺少规划选址等相关前置要件,能容则容、先行受理、边办边补、压茬推进。推行项目受理处室科学设置AB岗,确保审批没有“空窗期”,完成论证工作后24小时内提供批复文件,坚决杜绝超期办理。启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电子印章,推进项目审批由线下到线上办理,实现项目备案线下环节清零;实施项目分类管理,制定不同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对规模小、风险低项目采用简易程序快审快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推动本级权力下放,将自治区本级节能审查监督检查权下放至盟市,制定盟市节能监督检查清单与节能违法行为处罚流程,减少过程监管、加强结果监督与运用。制定《自治区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改革方案》,提高全区各级部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大力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优化信用信息报送流程,推进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有序按需共享,实现利企便民。
围绕提高审批工作时效,推出优化项目节能审查流程和压减金属矿山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农牧、社会领域项目审核时限5项举措,在前期已大幅压减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将不同类型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再提速2-5个工作日。具体是将项目节能审查批复由 27 个工作日提速到 22个工作日;金属矿山核准由15个工作日提速到 10个工作日;全部涉农审核类项目批复由15个工作日提速到 10个工作日;社会类项目审批由8个工作日提速到 6个工作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审核由20个工作日提速到18个工作日。
以上11条措施突出简化行政流程、提升办理时限,较大幅度加快了审批速度,体现了改机制与提速、增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