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消息:1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16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被取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等相关规定,锡林浩特市同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西乌珠穆沁旗泰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正蓝旗丰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正镶白旗聚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君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泰裕惠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中腾巨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鑫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恒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茹意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海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中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达拉特旗中宝龙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旗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国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普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小额贷款公司符合“失联、空壳”情形,且已由各盟市完成为期30日的名单公示工作,公示期内未收到公示主体陈述、申辩意见。现同意取消16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不得继续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小额贷款经营业务。
取消试点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依规完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小额贷款”“小贷”“贷”字样。变更后,公司依法继续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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