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之际,6月27日上午,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内蒙古社科联与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签约、“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内蒙古培训基地”和“中华女子学院内蒙古实践基地”及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创新平台“内蒙古妇女儿童家庭事业发展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行,内蒙古旗县级妇联主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同步举行。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吴海鹰,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妇儿工委主任包献华见证合作签约,并为“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内蒙古培训基地”和“中华女子学院内蒙古实践基地”揭牌。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芳同自治区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乌恩奇为自治区社会科学创新平台“内蒙古妇女儿童家庭事业发展研究基地”揭牌。
吴海鹰在讲话中表示,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与自治区妇联签署合作协议,既是全国妇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妇女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巾帼力量的务实举措,也是妇联系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希望自治区妇联以合作共建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作为、真抓实干,推动自治区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
包献华在致辞中指出,自治区妇联要加强与全国妇联、中华女子学院的密切联系,坚持为党育时代新人、为国育巾帼英才,努力办好建强“内蒙古两个基地”,建设内蒙古妇女干部凝心铸魂、锤炼本领的大平台,打造中华女子学院广大师生实践实训、社会锻炼的优选地。
自治区妇联负责人表示,要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学术交流,推动成果转化,在智库、人才、研学方面的力量加持下,必将有力提升内蒙古和周边省区妇女干部力量和业务素质,推动更多的理论研究在北疆大地结出硕果,切实为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理论和实践支撑。
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原副主任、教授叶静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音指导、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播音主持委员会会长李瑞英,内蒙古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鲍建中,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仲玉霞,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副院长韩燕等参加活动。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与中华女子学院、内蒙古社科联达成合作共建协议,双方将联合举办内蒙古地区妇联、妇女干部培训班,合作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共同为服务内蒙古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为国家和民族培养优秀女性人才作出更多贡献。
全国妇联内蒙古旗县级妇联主席培训当日开班,来自全区103个旗县、116名妇联主席参加培训。